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
新增意才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
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 )与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
)签署的代销协议,投资者可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在意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
称“意才基金”
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、赎回、转换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基金明细
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
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(QDII)
(人民币) 006445
A(人民币)
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(QDII)
C
华 夏 大 中 华 信 用 债 券(QDII)A
(人民币)
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式联接
(QDII)C
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式联接
(QDII)A(人民币)
华夏恒生中国企业 ETF 发起式联
接(QDII)A
华夏恒生中国企业 ETF 发起式联
接(QDII)C
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(QDII)
(人民币)
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、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,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,各基
金业务开放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。投资者在意才基金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
制、规则、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,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、本公司发
布的相关公告及意才基金的有关规定。意才基金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。
二、咨询渠道
(一)意才基金客户服务电话: 400-612-3303;
意才基金网站: https://www.yitsai.com/;
(二)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: 400-818-6666;
本公司网站: www.ChinaAMC.com。
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, 投资者可登录查询。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
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
现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做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
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担。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,请仔细阅读
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
和产品特性,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,在了解产品情况、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
的基础上,理性判断市场,谨慎做出投资决策。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
级结果为准。
特此公告
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